“两个月来,全市一直在积极推进淘汰置换工作,截至目前,仅市本级就已有约5万辆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完成了淘汰置换。”近日,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专班负责人朱建伟说。
根据《衢州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今年5月1日起,市本级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将依法不得上道路行驶。然而,受此前突发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虽然我市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整体进度走在全省前列,但仍受到了一定程度影响。
为全力保障民生,助力复工复产,根据实际情况,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专班经向省、市政府汇报并经市人大同意后,决定在原有方案不变的前提下,从5月1日开始的3个月内,对继续在衢州市区道路上行驶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采取柔性执法措施。
“这3个月,对上路行驶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交警部门将加大教育劝导力度,在路面管理过程中采取告知、贴标签等方式进行再宣传再教育再引导。各有关部门也将继续按现有标准推进淘汰置换工作。从今年8月1日开始,我们将严格开展路面执法工作,对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打击。”市交警支队党委副书记、政委杜越明介绍。
除市本级外,我市各县(市)下一步也将根据方案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的淘汰置换和执法管理工作。
据统计,衢州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数量约有24万辆,至今年2月实际仍在使用的约有15万辆。
记者了解到,2月下旬,我市出台该方案,并启动了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为推进该项工作,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专班牵头,通过商务部门联动相关企业做好合规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的供应保障,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电动自行车生产和经销单位的规范经营管理,同时采取组织企业上门开展淘汰置换等方式给予群众更多实惠和便利,通过在市本级6个交警中队窗口增设上牌点,方便群众为网购的合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