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北京市、黑龙江省、海南省、江西省、浙江省疫情形势变化,根据省防控办工作提示,经市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报请市指挥部同意,决定对北京市、黑龙江省、海南省、江西省、浙江省部分区域来衢返衢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以下调整。
一、北京市
1.对4月17日以来北京市朝阳区建外街道北郎东社区、小红门(地区)乡鸿博家园第一社区,房山区窦店镇一街村,通州区通运街道通胡大街78号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2.对4月17日以来北京市通州区通运街道除“14+7”以外区域来衢返衢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
二、黑龙江省
1.对4月17以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宾州镇、宾安镇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2.对4月17日以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除“14+7”以外区域来衢返衢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
三、海南省
对海南省三亚市来衢返衢人员不再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四、江西省
1.对4月24日以来上饶市信州区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
2.对4月24日以来上饶市广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丰区来衢返衢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
3.对4月24日以来上饶市玉山县、铅山县、横峰县、弋阳县、婺源县、德兴市、余干县、鄱阳县来衢返衢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即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1天日常健康监测。
4.万年县按原工作提示执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五、浙江省
对杭州市、金华市、嘉兴市、衢州市的“三区”划分按照实际管控情况动态调整,详见《疫情风险地区来衢返衢人员健康管理信息表》。